为做好中山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保障项目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中山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保障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保障项目
2.项目内容:在保险期间内,居民或流动人口在承保区域内,遭受精神病人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财产损失补偿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项目预算:每年金额约为500万元,3年共计1500万元。
二、调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中山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保障项目服务,人员及设备情况,企业相关资质、认证的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是否唯一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如项目要求、人员和设备投入、考核验收等)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4年07月24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gdjd0123@163.com,邮箱标题格式为“中山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保障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回复)。问卷调查表及相关资料原件请按通讯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二)供应商请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详细填写。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三)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四)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五)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六)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到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七)参与调查的各供应商、生产厂家、代理经销商需按照工信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相应的行业划型标准判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详细划分标准请查看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分》。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
电话:0760-222874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健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406房之一(3卡)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60-88665236
广东省健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